Daily Lectio Divina (2017.10.29)

天主聖言:瑪22:34-40

耶穌率直答覆法利塞入說:「你應全心…」耶穌答覆他的話,是引自申命紀6:5。申6:4-5,是以民每日兩次該誦念的經文。這兩節內所包含的,是他們的信仰和宗教生活的基礎。他們應如何重視,應如何牢記在心,申中6:7-9有詳細的說明。第一條誡命的對象,是唯一的天主;第二條誡命的對象,是天下所有的人。愛天主要以整個的心靈去愛,愛世人要以如愛自己的愛去愛。這兩條誡命不相同而相似:不同之點,在於愛天主的愛,應超越愛自己的愛(10:39 ;路9:24) ;愛人的愛,應如愛自己的愛, 即凡人願意別人給自己所做的事,也應給人做(7:10)。相似之點,是在於人之對於天主的愛與對世人之愛,同出於一,而又同歸於一。

同出於一是因為天主願意人愛自己也愛人,為此十條誡命中,三條對天主,七條對人。同歸於一是因為天主把世人作為自己愛的對象(若3:16 ;羅8:32),那愛世人的,即是愛天主(若一4:7-12,21 )。人是按天主的肖像造的,彷彿天主,所以該用彷彿愛天主的愛去愛人:這是舊約的中心思想,更是新約的中心思想。那明暸這一點的,實在離天國不遠了(谷12:34)。所以人如要愛天主,必須愛人(若-4:20)。

反省:你對他人能付出多少的愛?或許你只願意被愛?你愛人有那些條件?無條件的愛是能的嗎?

祈禱:天主,求你教導我如何愛我的近人以及那些我不喜歡的人。阿門!

行動:請你想哪個朋友是你最討厭的,試著打一通電話關心他的生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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