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aily Lectio Divina (2017.11.11)

耶穌用了幾句格言來證實及結束他在比喻中所提出的教訓。「在小事上忠信的...」。(10節)意思是說:在小事上忠信的,在大事上也忠信; 反之,忽略小事的,也很容易忽略大事。所謂「小事」是指世上財物,所謂「大事」是指委託管理聖教會的職務或所受的任何神恩。

「如果你們在不義的錢財上...」(11節),「不義的錢財」及「真實的...」與10節的「小事」及「大事」相對。如果你們在使用財物上不忠信,誰還把「真實的」神恩交托你們呢?猶如稱世上的財物為「不義之財」,照樣,稱那使我們歸向天主的恩寵為「真實的」財富。唯有真實的財富才是永遠的。

12節與11節是平行的。11節所說的「不義的錢財」,12節則稱之為「別人的財物」。「如果你們在別人的財物上不忠信...」:說世上的財物是「別人的財物」,因為這些財物不是與生俱來,死時也不能帶走,僅是接觸我們肉身及感官的儻來之物。故此今世的生命,不是我們的真生命。今世的生命,是不久即逝的,而我們的真生命卻是永遠常存的。

所以這永生而真正的財富,才真是屬於我們的。世上的財物只准許我們使用,造物主的一切子女,尤其貧窮人,為維持生命都有權利享用。至於靈性的財富:聖寵,德行,天國的永遠獲得:凡此種種,都是真正的財富,也真是屬於我們的。如果一個人管理別人的財物(世物)不忠信,天主當然不會把真實的財富交托他。12節「屬於你們的」,即自創世以來給你們預備的天國(瑪25:34)。

反省:你在每天的工作上(小事上)忠信嗎?你忠於天主所託付給你的使命嗎?在教會服務,若沒看到成就,就想放棄嗎?

祈禱:天主,求你幫助我能忠信地追隨你的旨意,而用心地去完成你所託付的使命。阿門!

行動:今天或明天,如果本堂許要人幫忙做事,而你有能力去做,請自願去完成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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