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aily Lectio Divina (2017.11.06)

天主聖言 (路14:12-14)

昨天福音中耶穌對被請的客人授了謙遜的一課;今天耶穌又向設宴的家主授慈愛的一課( 12-14 節)。讓他們知道中悅天主的行為及堪得賞報的行為,不是來自利己主義,或徇情顧面的行為,而是出於「愛」的行為。

爭席貪榮的客人固然可恥,而宴請這般人物的家主,也是可恥的。因為他們唯一的理論是:我請你,要你也請我。請耶穌吃飯的那位法利塞人,花錢宴客,為的是要圖人稱譽,圖人擁護,圖人推舉。像這樣的人物,世上不知有多少,耶穌意志高潔,對著這些無知的人,不禁悲從中來。他於是向那請客的主人取譬設教。

按照比喻的形式或中東說話的語氣,耶穌好像願意說:只應宴請那些貧窮、殘廢、破足、瞎眼的人。實際上耶穌並未阻止他們宴請他們的友好、兄弟、戚屬、富鄰,不過出發點應是由於愛德,而不是由利己主義。真正的愛德,不在乎求人眼前纖微的還報,而是天主永遠的厚報。

「在義人們復活的時候,你必能得到賞報! 」愛德的行為不是要受惠者的還禮,而是要受天主在世界末日行賞時,所給予的賞報。耶穌在此所指出的原則,一如他所教訓其他常規,常有一個基本動機:天主的賞報不在今世而在來世。

反省:你會選擇按照人在社會的地位而對待他們嗎?每個人都是天主的肖像,因此是平等的。你認同嗎?你如何看顧生活在社會邊緣的人呢?

祈禱:天主,感謝因你按照你的肖像創造了我。求你開啟我的眼目使能看到別人也是以你的肖像而被創造,因此他們也是我的兄弟姊妹。讓我積極的伸出援助的手幫助需要的人。阿門!

行動:今天如果遇到有人需要你的幫助,請你按照自己的能力去給他溫暖的援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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